2023年9月1日,全省在辦理非正常死亡案(事)件中推動社會救助工作機制啟動部署電視電話會議召開。8月17日,山西省公安廳聯合山西省教育廳、山西省民政廳、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、山西省鄉村振興局、山西省醫療保障局、山西省總工會、共青團山西省委、山西省婦女聯合會、山西省殘疾人聯合會、山西省紅十字會印發了《關于在辦理非正常死亡案(事)件中推動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
在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中,山西省委省政府堅持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,高度重視此項工作,加強組織領導,統籌協調推進。山西省公安廳將“在辦理非正常死亡案(事)件中推動社會救助工作”列為主題教育“調查研究”重點課題和“民生實事”重點項目,開展了全省近三年非正常死亡案(事)件家庭生活狀況和救助情況的基礎調研,基本掌握非正常死亡案(事)件處置和救助工作中引發社會矛盾、發生次生危害的風險隱患點,進一步理清思路、明確措施,通過“民生實事”項目推動調研成果高質量轉化。
《意見》明確非正常死亡人員具體指公民因生理健康原因自然死亡以外的,依法需要公安機關查明死亡性質的刑事命案、交通事故、自殺、意外等案(事)件中的死亡人員。
《意見》堅持系統觀念,以公安機關辦理非正常死亡案(事)件為切入點,構建司法救助、社會救助、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緊密銜接、優勢互補、協同發力的工作格局,進一步統籌救助資源、增強兜底功能,全面形成對非正常死亡案(事)件當事人家庭基本生活救助保障的合力,提升基層治理能力,預防化解社會矛盾風險,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《意見》提出,完善框架清晰、銜接緊密、流程規范、鏈條完整的綜合協同救助幫扶工作機制,既充分發揮司法救助、社會救助、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各自優勢,又“握指成拳”形成協同救助合力,實現救助關口有效前移、救助資源充分利用、多元救助綜合發力,切實解決群眾實際困難。
在發揮各自優勢方面,公安機關發揮信息前端優勢,及時發現救助線索,聯絡相關社會救助部門,開啟救助保障機制。社會救助相關部門、鄉村振興部門發揮各自職能優勢,對公安機關推送的信息進行完善核實,為擬救助人員提供政策指導,幫助收集申報資料,受理并審批救助申請,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做好分類救助,因戶因人制定扶貧方案,精準落實教育,養老、醫療、就業等救助措施。
在“握指成拳”形成合力上,按照信息共享、分工負責、部門聯動、協同推進的要求,推進司法救助、社會救助、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有機結合,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,落實全方位、多元化、持續性的綜合救助:民政部門發揮社會救助重要作用,給予最低生活保障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、臨時救助等;鄉村振興部門為屬于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的,落實產業幫扶、穩崗就業、小額信貸和貼息政策;教育部門根據不同教育階段政策要求,采取減免相關費用、發放助學金等方式給予教育救助;人社部門為實現就業提供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;住建部門實施公租房保障,通過實物配租或發放租賃補貼改善其住房條件,屬于農村六類低收入群體的,可優先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政策;共青團對中小學生可納入希望工程“及時雨”應急救助計劃,對符合就業的,積極幫助聯系就業崗位;婦聯組織或推薦專業力量開展心理疏導、經濟幫扶、家庭教育指導等救助,對未成年女童提供“春蕾計劃”服務;殘聯可在農村實用技術培訓、發展產業、托養服務方面提供幫扶,為0-15歲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救助,對有需求的殘疾人提供康復服務;醫保、工會、紅十字會等依照相關救助規定分類給予救助。
《意見》在具體實施工作流程上分為救助啟動、實地走訪、信息推送、實施救助、結果反饋、跟蹤回訪六個環節。公安機關在辦理非正常死亡案(事)件中,確認當事人基本信息后,組織開展實地走訪,詳細了解教育、養老、醫療、就業、住房、心理健康等實際狀況,對符合《意見》第十至二十條規定的,分類送達屬地社會救助相關部門,農村人口同步推送鄉村振興部門。社會救助相關部門、鄉村振興部門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做好分類救助工作。此外,社會救助相關部門、鄉村振興部門在1個月內,將已采取、擬采取的救助措施或不予救助的原因,函復屬地縣級公安機關。
為確保救助幫扶取得實效,對非正常死亡案(事)件當事人家庭成員給予司法救助、社會救助、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后,社會救助相關部門、鄉村振興部門和公安機關定期跟蹤回訪救助對象,了解救助幫扶措施的實施效果。